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出現變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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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官考試改筆試加口試 民國100年實施

更新日期:2009/05/15 01:46 記者慶正/台北報導

 

考選部政務次長董保城14日指出,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將有大變革,民國100年起,律師考試整體及格率將從現行8%提高為13.2%,司法官改成兩試筆試加口試。

 

第一階段改革,將建立命題委員人才庫,另外所有考試科目都會公布命題大綱,做為命題老師命題的大方向,讓應考人準備考試有依循方向。

 

考試院會14日通過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改進專案報告,第一階段自民國100年開始實施,維持司法官、律師分別考試,在應考資格不變下,就應試科目、考試方式、成績計算與錄取標準方面進行改革。

 

第二階段則研議採行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三合一考試,不過,必須先完成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,等候立法院審議通過,預訂民國103年實行。

 

董保城政次表示,第一階段改進方案,律師部分,原本一試筆試,變成兩試筆試。第1次筆試考選擇型測驗題,錄取全程到考人數33%,他們進入第2試的申論題,將錄取到考人數40%。

 

改革後的律師考試錄取率初估為13.2%,比現行的8%高。

 

董保城說,司法官由現行採一試筆試加口試,改革成兩試筆試加一試口試。

 

第一試選擇題筆試,同樣錄取33%,第二試的錄取率則依司法院用人機關的需求名額加成10%,進入口試,擇優錄取。

 

不過,第二試筆試成績若有1科零分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,均不予錄取。

 

董保城指出,現行司法官或律師考試每年有高達5000多人報考,兩階段考試,可以提升命題閱卷品質。

 

此外,民法和民事訴訟法、刑法及刑事訴訟法,未來將合成一科混合命題,董保城表示,「這樣才不會變成學生只學理論、不會打官司」。

 

轉載自yahoo新聞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515/17/1jino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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